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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区)人社局、省级有关部门、中央驻陕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国务院“放管服”改革,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全面实现我省职称评审信息数据在全国跨地区在线核验,根据国家人社部全国职称信息数据共享互通工作部署要求,经研究,在全省范围内开展职称历史信息数据统计和上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10年1月1日后全省评审通过的初、中、高级职称人员信息,2019年后已办理电子证书的人员不在统计范围。
1、专业技术人员个人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个人)》(以下简称个人信息表),由单位加盖公章,并将证书及复印件按照评审(认定)时的申报路径逐级提交到相应评委会组建单位或发文单位,证书原件经用人单位核验后退回本人。
2、县(区)级人社部门或市级各部门负责本辖区统计年度内评审审批(认定)通过初、中级职称人员信息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按照发文单位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上报信息表(汇总)》(以下简称汇总信息表),连同职称批复原件电子版(PDF格式)一并通过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证书管理系统)上传至市人社部门。
3、市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统计辖区内年度中级职称人员信息的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中级职称人员信息由其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审核、汇总,填写汇总信息表,连同职称批复原件电子版(PDF格式)一并通过证书管理系统上传至市级人社部门,经市级人社部门审核后上传至省人社厅。
4、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负责统计年度内所组建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授权组建的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评审通过的高、中级职称人员信息审核、汇总和上报工作。
设在厅、局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批准文号填写《汇总信息表》(含本单位授权组建的中评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连同职称批复原件电子版(PDF格式)一并通过证书管理系统上传至省人社厅。
设在各市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按照批准文号填写《汇总信息表》(含本单位授权组建的中评会评审通过人员信息),连同职称批复原件电子版(PDF格式)一并通过证书管理系统上传至市人社局,市人社局审核后上传至省人社厅。
1、2018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各县(区)人社部门2021年4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市(区)人社部门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2021年4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2、2016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各县(区)2021年5月1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市(区)人社部门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2021年5月2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3、2010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评审通过初、中、高级的人员信息。各县(区)2021年6月25日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市(区)人社部门2021年6月30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各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建单位2021年6月25日前完成数据审核上报。
4、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中职称信息数据统计上报功能模块2021年4月10日上线,没有证书管理系统账号的单位联系上级单位获取账号。
1.对资质市场造成的影响为,一旦证书陆续上网,假证不能存活,资质审批成本肯定会大幅度提升;
2.对于一些不正规的机构,和一些宣传包过、100%通过等等违背职称评审规则的机构,具有毁灭性的打击。真金不怕火炼,百学教育历年的职称不惧怕任何的数据采集;
最后,业务水平要靠时间检验,我们公司会在当前的实力基础上,让公司的业务向着精准化、质量化转变,也期待您成为我们的客户,我们将更专业化的为您服务~